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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权利及侵犯的责任  2018/4/3

一.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被获准注册后即获得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商标专用权包括商标使用权和商标禁止权两个方面。

(1)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商标局核准的商品上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2)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可以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权利。

二.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中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侵犯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与行政责任

    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三种: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具体见刑法第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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