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商标官司赚千万,但是有时耗时几年! 2020/6/16 |
其实商标这事情,有时候挺重要,这不一场官司获赔千万,我说的事近日New Balance与New Barlun的侵权案件。New Balance是美国知名的运动品牌,在美国及许多国家被誉为“慢跑鞋之王”。任何东西一火,都逃不过被“撞脸”的命运,于是New Barlun(纽巴伦)、NEWBAILUNLP(新百伦领跑)、New Boom、New bunren、Newbairin、Niubanlunsi纷纷冒出来了。 这一次,我们要说的就是New Barlun。
新巴伦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集开发、设计、销售于一体的时尚鞋企业。
New balance和New barlun在名称和产品上类似。 因此,新平衡起诉新巴伦不正当竞争。
据法院介绍,通过长期宣传和反复使用,相关公众将运动鞋两侧n个字母装饰的商品与新平衡运动鞋连接起来就足够了,这样装饰就具有了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作为业内的竞争对手,新巴伦在平衡鞋两侧的n字母装饰有一定的影响时,仍在其生产的同类商品的同一位置使用类似的标志。其附随原告商誉、造成市场混乱的主观过错显而易见。客观上,这足以造成消费者对货源的混淆和误认,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新巴伦被终审法院一审裁定赔偿1080万元。 这一切的根源在于新平衡对商标的疏忽。
新平衡忽略了商标,据说它在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时使用了“新平衡”的翻译,但由于独家代理在中国私人扩大生产获取不当利益,急于注册“新平衡”商标,新平衡退出了中国市场。 2003年,新余额以“新百伦”的名义重返中国市场,但出乎意料的是,相应的商标被一个叫周乐伦的人所掌握。手握商标,周乐伦信心十足,将新的天平告上法庭。
2013年7月,周乐伦以新平衡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百润”、“新百润”的权利为由,请求法院责令后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9800万元。这一说法得到了支持。 2015年4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新百伦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周乐伦涉案商标权,赔偿周乐伦9800万元。 然而,失败并没有打败老品牌,新平衡继续维护知识产权。 保护商标任重道远
曾经,一家深圳市新平衡有限公司不仅使用与New Balance有那么一点相似的New Boom,还在官网宣传和实际使用中,频繁提到New Balance,刻意将New Balance与自己的品牌联系起来,使得公众产生误解,导致不少人买了假鞋,还以为New Boom是New Balance在国内的授权方。 为了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其还在美国注册了一家叫“USA NEW BAI LUN”的公司,并将公司名称翻译为美国新百伦。在美国用拼音注册公司,再翻译成中文,回到国内自己给自己授权。
虽然这么一波操作令人叹为观止,但该侵权还是侵权,New balance最终得到其赔偿的1000万。 New Balance维护知识产权的案例不胜枚举,有输也有赢,不过说回来,企业还是需要具备品牌保护意识,注册商标提前铺路,才能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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