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我国《商标法》有过规定,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就是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服务和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类似或相同的商品、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商标注册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转让权:通过法定程序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
5、投资权:在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6、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在经营活动中。
7、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他人在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近似或者相同商标的行为。
8、继承权:商标注册人的商标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当做一种无形财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的义务
1、商标注册人要对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