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
闲置商标怎么转让?  2018/4/3

闲置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途径取得商标专用权后,从未使用或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新注册商标在被使用之前也属于闲置商标。(摘自:百度百科)

      商标之所以会出现闲置的情况,是因为企业对于商标的作用无法完全发挥,而据数据统计我国累计注册商标已超过900万件。这些闲置的商标不仅仅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让更多需要的企业无法注册成功,增加了商标注册的难度和时间,使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收到了阻碍。

      由此,闲置商标的转让将会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方法/步骤

  1. 一、商标转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 二、商标转让需要公证

      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3. 3

    三、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

      2、共有的商标专有权应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3、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4、受让烟草制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

      5、转让协议中应有转让等相关费用的约定。

      6、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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